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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许可备案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指商标权人将其注册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被许可使用人支付费用而签订的合同。商标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为许可方,另一方则为被许可方。商标权许可实施合同生效后许可方并不丧失商标法权,仍为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标的是注册商标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 ,这是商标使用许可与商标权转让合同的区别。
所需材料:
1、申请人营业执照及公章,个人名义申请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不需要个体户执照);
2、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3、被许可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注:许可的期限以被注册商标注册有效期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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